在
危險品運輸過程中,
危險品貨代公司起著關鍵作用,《中國民用航空
危險品運輸管理規(guī)定》中對整個危險品過程中信息的相關轉達傳播有著詳細的規(guī)定。
第276.133條 向機長提供信息
裝運危險品的航空器的運營人應當在航空器起飛前盡早向機長提供技術細則中規(guī)定的書面信息。
第276.135條 向機組成員提供信息與指示
運營人應當在運行手冊中提供信息,使機組成員能履行其對危險品航空運輸?shù)穆氊?,同時應當提供在出現(xiàn)涉及危險品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行動的指南。
第276.137條 向旅客提供信息
運營人及機場當局應向旅客提供足夠信息,告知有關技術細則規(guī)定禁止旅客帶上航空器的危險品種類。
第276.139條 向托運人提供信息
在貨物收運處,運營人及機場當局應當向托運人提供足夠信息,告知危險品航空運輸?shù)南嚓P要求和法律責任。
第276.141條 向其他人提供信息
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的運營人、托運人或機場當局等其他機構應當向其人員提供信息,使其能履行與危險品航空運輸有關的職責,同時應當提供在出現(xiàn)涉及危險品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行動的指南。
第276.143條 機長向機場當局提供信息
如果在飛行中發(fā)生緊急情況,如情況許可,機長應當按照技術細則的規(guī)定盡快將機上載有危險品的信息通報有關空中交通管制部門,以便通知機場當局。
第276.145條 航空器發(fā)生事故或事故征候的信息
(a)載運危險品貨物的航空器發(fā)生事故,運營人應當盡快將機上危險品的信息提供給處理機載危險品的應急服務機構,該信息應與向機長提供的書面資料相同。
(b) 載運危險品貨物的航空器發(fā)生事故征候,如有要求,運營人應盡快將機上危險品的信息提供給處理機載危險品的應急服務機構,該信息應與向機長提供的書面資料相同。
第276.147條 危險品事故或事件的信息
(a)運營人應向局方和事故或事件發(fā)生地所在國報告任何危險品事故或事件。
(b)初始報告可以用各種方式進行,但所有情況下都應盡快完成一份書面報告。
(c)若適用,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或事件發(fā)生日期;
(2)事故或事件發(fā)生的地點、航班號和飛行日期;
(3)有關貨物的描述及貨運單、郵袋、行李標簽和機票等的號碼;
(4)已知的運輸專用名稱(包括技術名稱)和聯(lián)合國編號;
(5)類別或項別以及次要危險性;
(6)包裝的類型和包裝的規(guī)格標記;
(7)涉及數(shù)量;
(8)發(fā)貨人或旅客的姓名和地址;
(9)事故或事件的其他詳細情況;
(10)事故或事件的可疑原因;
(11)采取的措施;
(12)書面報告之前的其他報告情況;
(13)報告人的姓名、職務、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
(d)相關文件的副本與照片應附在書面報告上。